7月,又是政策爆发的一月,国家出台三项政策支持氢能产业,各地区也不甘落后,纷纷出台政策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据北极星氢能网不完全统计,除国家级政策外,共有13个省市出台氢能相关政策,此外安徽阜阳,广东珠海、广州等地区相继出台了氢能产业发展规划。
国家
7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公路网规划》,其中氢能方面指出:提升公路服务区 服务品质,设置人性化服务设施和充换电、加氢等设施。
7月18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双碳”基础研究指导纲要》,其中四项涉氢领域被列入重点和优先发展方向。
其中能源结构重塑方面的重点领域与优先方向包括:氢能等二次能源与低碳化工协同体系构建:化石能源低碳高效制氢原理;氢能“制储输用”一体化产业体系构建及关键材料研制;高效经济的氢燃料电池的过程机理;高值流程制造业体系构建等。
产业结构重构重点领域与优先方向包括:
(1)低碳流程工业:低碳化学化工过程耦合机制;绿氢炼化流程调控机制;碳基资源催化转化机理;电化学零碳负碳机制;全废钢电炉流程高能效与品质耦合原理;低碳流程再造的物化原理与调控机制等。
(2)低碳建筑体系:碳酸盐分解耦合原位还原机制;绿氢及生物质燃料替代过程机制;冶金废渣利用机理;柔性智能碳中和建筑设计与运行维护机制等。
(3)产业低碳转型路径:产业低碳转型新技术路径选择策略;氢基流程与电气化流程变革路径;智能控制与资源循环利用的全产业生态系统等。
7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新能源汽车、氢能发方面,《规划》明确:稳慎有序推动氢能项目,在威宁、赫章探索建设平价光伏制氢项目,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发展抽水蓄能电站。
安徽
安徽阜阳市发改委发布了《阜阳市氢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出:到2025年,气氢年供应能力突破2000万m3、液氢1000吨,打造长三角区域最大的氢源供应基地。在全市建成投入运营4座加氢站,争取燃料电车汽车保有量达到300辆,氢能产业总产值规模达到200亿元。在相关场景应用领域,争取在住宅、大型商超和园区等区域形成3-5处氢燃料电池热电联供应用项目。
广东
7月18日,深圳市氢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指出:到2025年,示范燃料电池车辆不少于1000辆,建设加氢站不少于10座,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供及备用电源应用不少于100套,示范氢能船舶1-3艘、氢能无人机及共享单车、生命健康等新兴及交叉领域不少于100台(套),并提出18项政策补贴,对制氢加氢一体化站,2022-2023年度加氢价格35元/kg及以下,2024年度加氢价格 30元/kg及以下的,站内电解水制氢用电价格执行蓄冷电价政策,电解制氢设施谷期用电量超过50%的免收基本电费。
7月27日,珠海市发改委发布《珠海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 年)》,其中指出:到2025年实现氢能供给能力达3万吨/年,形成逐步辐射粤港澳大湾区的氢能供应基地,建成加氢站(包括综合能源站/改扩建站)不低于15座;加快在公交、物流等领域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及替代,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不低于520辆;推广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热点量及备用电源等不少于5套;建设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氢能产业园1 个;氢能产业总产值预计达100亿元。
同月,《珠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其中氢能方面指出:加强氢能综合应用推广,试点探索海上风电制氢。推进海水淡化系统和技术产业化应用,探索“水电联产”新型模式。
推动金湾区打造能源供应保障基地,集约风能、太阳能、天然气、氢气、煤炭等多品种能源资源,补齐补强能源供应保障产业链条,为全市能源发展提供支撑。
推进氢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建设。围绕省氢能发展规划布局和示范建设,加快推进氢能供应保障能力建设。支持副产氢气企业建设氢气提纯(PSA)装置,满足氢燃料电池商用车推广应用需要。在满足安全前提下鼓励发展分布式制氢,利用发电厂富余蒸气建设蒸气热能热解制氢,探索海上风电制氢。加快加氢站建设,鼓励加油(气)站与加氢站合建等,为我省氢能示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围绕储能、高效太阳能、海上风电、能源互联网、氢能与燃料电池等重点领域,率先推进一批采用自主化先进能源科技和装备的示范工程,鼓励先行先试。
7月2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其中在氢能方面指出:优化能源结构。发展氢能产业,加快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氢能作为化石燃料替代,推进广州开发区氢燃料电池产业园建设。
7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指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优化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提高源网荷储协调互济能力。因地制宜推动综合能源示范,探索建设区域综合能源系统。加快调峰气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电源建设。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
构建绿色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桩)、加氢站等建设。
宁夏
7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氢能方面指出:推进氢能应用示范建设。推进氢能产业化、规模化、商业化进程,加快氢能替代,助力减煤降碳。以建设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新能源产业园为重点,推进规模化光伏制氢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实现以氢换煤。开展储氢、输氢、氢能综合利用等技术攻关,培育氢能装备制造产业,形成集群发展。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在物流运输、公共交通、市政环卫等领域试点应用,促进氢能制输储用一体化发展。到2030年,绿氢生产规模达到30万吨/年以上。
上海
7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培育“元宇宙”新赛道、促进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等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上海市瞄准新赛道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中指出:在临港、嘉定和青浦建设产业实践区,丰富应用场景;开展兆瓦级风力、光伏等新能源电解水制氢集成及应用示范,开展“氨—氢”绿色能源应用试点。突破高能效氢燃料电池系统、长寿命电堆、膜电极、质子交换膜等关键技术。推动高压供氢加氢设备、70兆帕储氢瓶等多重储运技术的应用。
以集聚发展为目标,加快建设氢能示范实践区。推进嘉定氢能港建设,形成关键零部件、系统、整车等产业集聚,建立氢燃料电池汽车计量测试国家级平台,构建氢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打造基础设施完善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生态。依托临港国际氢能谷,聚焦燃料电池整车、重型燃气轮机、航空发动机制造,加快制氢储氢加氢一体化站建设,开展电解水设备的产业化和先行先试,开展氢能在交通、能源、建筑等领域的综合利用试点示范。
7月7日,上海市交通委、发改委、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上海市交通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指出:通过使用电力、液化天然气、氢燃料,对本市交通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年燃料替代量在100吨标准油及以上的项目。场内特种设备电能及氢燃料替代燃油项目,按被替代燃料每吨标准油5000元给予一次性资助,单车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资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
7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氢能方面指出:培育壮大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氢能等绿色低碳循环相关制造和服务产业。
探索开展气基竖炉氢冶炼技术、碳捕集及资源化利用示范试点。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广大阳能光热、光伏与建筑装配一体化,推进浅层地热能、氢能、工业余热等多元化能源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等向电气化发展,推动新建公共建筑逐步全面电气化。
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总量突破1万辆。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以及租赁汽车、市区货运车、市内包车有适配车型的,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车或燃料电池汽车。
江苏
7月,江苏省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发布,规划中提到,按照“统一规划、 统一送出”的思路,探索开展海上风电柔性直流集中送出、 海洋牧场、海上综合能源岛、海上风电制氢、海上风电与火电耦合等前沿技术示范。
探索开展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实现季节性储能和电网调峰,推进化工、交通等重点领域的绿氢替代,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绿色化水平。
7月22日,江苏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竞争力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措施中提出聚焦高技术船舶、高端海工装备、绿色(纯电动或使用氢燃料电池、氢内燃机等)智能船舶、特种船舶、深海锚泊及动力定位控制系统等重点领域,支持骨干船舶海工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浙江
7月11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波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其中指出:有序推进加氢站建设,支持现有加油(气)站改造成为加氢站或增加充换电(加氢)功能。开展智能电网、氢能与燃料电池、太阳能、风电、核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领域技术攻关。
重视氢能、储能等新型能源安全管理,做好制度设计,明确责任主体,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积极推进综合智慧能源、氢能、储能等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探索能源发展的新模式和新业态。
7月20日,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发布对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01号提案(关于相应加强节能减排及新能源建设的建议)的答复,其中就氢能方面给出建议:应整合资源,多措并举,创建氢能综合利用示范区,积极推进氢能产业链布局,超前谋划绿氢生产设施布局。
河北
7月12日,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张家口市支持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提出,市级财政原则上按照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1比例进行配套,对“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氢能供应”“关键零部件”三个重点领域予以奖励,同时对车辆运营以及加氢站建设给予资金支持。
示范期内,对列入城市群示范车辆保障的加氢站(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在建设完成且验收投入运营后,按实际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座加氢站建设最高补贴额不超过400万元。
7月,保定市人民政府发布《保定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安全监督和管理办法(试行)》,其中一共包括91条,分别为总则6条、涉氢企业安全生产保障22条、氢能生产环节安全要求22条、氢能经营环节安全要求17条、氢能运输环节安全要求8条、监督管理13条、附则3条。其中对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全链条提出较为具体的安全要求。
重庆
7月,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重庆市“十四五”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方案》,其中氢能方面指出:鼓励氢能、生物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能源在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的应用。加快布局氢能源产业,推广使用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制全氢冶炼炉、交通自洽能源装备、等清洁生产装备。
7月,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到2025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64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达到564万千瓦以上。有序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动加氢站建设,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体系。
四川
7月13日,四川省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攀枝花市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建议的公告。
管理办法中要求,加氢站经营企业应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有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氢气气源、有符合《氢能车辆加氢设施安全管理规程》相关要求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风险管理体系、应急抢修人员和设备,以及事故应急预案、有符合要求的加氢站。
7月27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成都制造“1+7”政策体系(征求意见稿)》,其中,氢能方面指出:推进生态产业化,加快发展光伏、绿色氢能、动力电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加速集群成链,打造一批绿色产业地标,建设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
加强能源要素保障。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政策,进一步提高电力、燃气、通讯保障水平,加快对有条件企业实施“一户一表”直供,降低用能成本。引导企业用好分时电价政策,落实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电池、电解水制氢、光伏等绿色高载能企业和重点优势企业纳入全水电交易,对暂未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联合区域周边城市申报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重点发展电解水制氢、高密度氢储运、高效加氢、燃料电池及电堆、关键材料及核心零部件以及储氢罐、加氢设备等,营造新场景,开展示范推广,加快构建氢能“制备-存储-运输-加注-应用”全产业链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集群。
加快发展光伏、绿色氢能、动力电池、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形成支撑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核心力量。光伏领域重点发展高效光伏电池、智能光伏组件、光伏发电系统设备及关键元器件;绿色氢能以场景营造为切入点,加快构建氢能“制备-存储-运输-加注-应用”全产业链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集群。
辽宁
7月14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辽宁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其中提到:积极探索推进核能制氢、核能供暖等核能综合利用形式。结合氢能发展规划,研究推动输氢管道建设,积极探索氢气储能调峰、天然气管道掺氢工程示范。
加快低成本制氢、储氢、运氢示范项目建设,建设东北重要的氢能生产储运基地。聚焦公交、物流、海运以及储能等规模化场景应用,促进氢能商业化推广,带动氢能产业链整体发展。加速氢分布式能源系统等示范应用,加快油、气、电、氢“四位一体”综合能源站点建设。重点发展氢能供热、氢能储运、清洁能源制氢等关键技术、材料和装备,建设氢能产业研发与创新基地,推动氢能产业科技成果落地转化,补全补齐产业链条,提升氢能产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开展不同应用场景下的可再生能源—氢能综合能源系统应用示范。推动氢燃料电池乘用车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积极促进相关科研院所和企业形成氢能汽车研发联合体,带动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建设自主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
北京
7月27日,北京市经信局对北京市氢能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进行公示,共计包括4大类型15个项目,4个类型分别为:区域综合示范应用类、分布式能源示范类、氢能工业车辆示范类、其他类。
内蒙古
7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开展2022年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示范内容包括以绿色低碳转型为牵引,推进氢能在工业、交通、发电等领域的多元应用,开展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示范项目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根据用气场景、氢气消纳协议确定制氢负荷,将氢能消纳协议等作为申报文件的附件。离网型示范项目,按照制氢所需电量确定新能源规模,新能源综合利用率不低于 90%。并网型示范项目按照制氢用电量1.2倍测算新能源规模。示范项目需配置电储能,不低于新能源规模的15%、4小时。储氢设施容量大于4小时制氢能力的,可根据需要相应降低电储能配置要求。
河南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商丘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
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实施“未来产业引领”计划,强化前沿领域跟踪突破,超前布局生命健康、碳基新材料、生物质新材料、石油基新材料、氢能与储能、类脑智能、未来网络、煤基医药中间体、元宇宙等领域,培育形成一批引领能力强、经济效益好、具备核心竞争力的未来产业。
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统筹地热能开发利用,加强氢能技术研发应用。
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
推进黄河故道零碳绿色能源项目,建设“绿氢”制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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