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关于加强台风季节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8.07.09浏览:6980次

福建区域管理中心各部门、各项目公司:

中央气象台9日06时发布台风蓝色预警:

今年第8号台风“玛莉亚”(超强台风级)的中心今天(9日)早晨5点钟位于台湾省宜兰县东偏南方约1350公里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就是北纬21.4度,东经134.4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7级(58米/秒),中心最低气压为925百帕,七级风圈半径380-550公里,十级风圈半径120-180公里,十二级风圈半径50-70公里。

预计,“玛莉亚”将以每小时3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逐渐向台湾以东洋面靠近,将于10日午夜前后登陆或擦过台湾东北部,并于11日上午在福建中部到浙江南部沿海再次登陆(强台风级,14-15级,42-50m/s)。登陆后继续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快速减弱。目前,福建已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根据预测,“玛莉亚”将在福建停留12个小时,风雨影响达48小时。

大风预报:9日08时-10日08时,台湾以东洋面和东海东南部的偏东海域的风力将逐渐加大到7-9级,阵风可达10-11级;琉球群岛以东洋面的部分洋面将有9-10级大风,台风“玛莉亚”中心经过的附近洋面的风力有12-17级。

为了切实做好台风季节安全生产工作,保护公司财产及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安全稳定供气,确保不发生停气停产、群死群伤等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台风季节安全生产的特点,区域决定开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活动,要求各项目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做好安全防范准备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防台风、防暴雨” 安全管理

1各项目公司立即启动“防台风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台风天气影响期间,相关人员的24小时值班计划,并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及安全工作检查,项目公司总经理(或负责人)在此期间应坚守项目公司所在地,因故需离开项目公司所在地时,应向区域管理中心领导请示报告,同时向综合管理部及安全运营部报备,并做好预防工作安排。

2、各项目公司应组织防范台风的专项安全检查(点供项目检查全覆盖,重点检查各类场站的排水系统),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组织进行整改或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台风期间对燃气设施造成影响。

3、加强对各燃气设施、设备、管线的防风固定情况进行检查,对可能受影响的燃气设施、设备、管线必须及时进行采取加固措施。雷雨天气杜绝使用电器设备,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4、台风影响期间,各项目公司应做好每日场站、管网等设施设备巡查,并做好公司员工自身安全防护等工作。

5、巡线工作应2人共同进行,做好防范措施,保证巡线人员自身安全。

6、对所有的公务车辆、工程车辆、危物运输车辆(含LNG欧卡车)、抢修车辆等开展安全专项大检查。结合台风季节雨水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车辆的轮胎、转向装置、雨刮器、制动等部位进行了详细检查,逐一登记在案。对查出的问题,都要立即整改到位,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杜绝“病车”上路。台风影响期间,将车辆停靠至安全处,根据台风影响情况适时停止外出。

7、加强LPG钢瓶配送、管网巡线、客服改管、点火等外出时电动车的安全管理;要求外出员工准守交通规则,可根据台风影响情况,适时停止LPG钢瓶配送、管网巡线、客服改管、点火等外出作业,确保自身安全。

8、各项目公司应按《事故应急预案》中的防台风应急措施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保持高度警惕,严阵以待,切忌麻痹思想。抢修抢险队伍人员应处于整装待发状态,保持随时应对各类事故的应急能力。

9、各项目公司需实时关注场站储罐液位情况,及时与上游沟通,做好足量的应急气源储备工作,确保安全平稳供气。

10、各项目公司应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做好台风联动防御工作,应重点防范强降雨诱发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事故所造成的影响。

11、各项目公司应及时对台风期间的值班情况或重大事项向区域管理中心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12、台风过后,及时清理场站及管网设备设施损失情况,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受损较严重的设备设施及管网,做好抢险抢修及应对工作,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做好善后理赔工作,保证公司财产降至最低损失。

(二)“在建工程施工” 安全管理

1、各项目公司应组织工程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各自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尤其是对高空作业、易形成积水部位做好相关防范措施。

2、在台风影响期间,停止一切在建工程施工。

3、对因敷设燃气管道和燃气场站施工开挖的工作坑、管沟和护

坡,要做好防护、防止坍塌。对不能及时回填修复的路面,有可能影

响行人、行车的坑道及夜间从事开挖路面的施工要挂好警示灯,设立

警示标志,确保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4、对于存在被水冲走隐患或忌受潮、泡水的材料设备需及时转移至安全处。

附图:8号台风“玛莉亚”的路径预报图

 

 

中国燃气福建区域管理中心

○一八年七月九

369号 关于发布《中燃集团新闻采写工作分工指引》的通知.pdf



能源监督热线:12398
服务投诉电话:0591-87803712

版权所有:福建省安然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2024

电话:0591-87803997传真:0591-87803956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南平东路98号稻田创业小镇A1号若水楼

闽ICP备15006679号-1 网站建设:海西天成